“焦页13#东钻井工程、焦页13-S4HF、13-6HF井钻井工程”等2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焦页13#东钻井工程、焦页13-S4HF、13-6HF井钻井工程”等2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进行公示(见附件),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焦页13#东钻井工程、焦页13-S4HF、13-6HF井钻井工程

  建设单位: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焦页13#东钻井工程、焦页13-S4HF、13-6HF井钻井工程”等2个项目。

  验收结论: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相关资料台账、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现场勘察,“焦页13#东钻井工程、焦页13-S4HF、13-6HF井钻井工程”等2个项目的建设内容、选址和规模等与环评文件总体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环保审批手续和环保档案资料齐全;污染治理与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和设施得到落实;废水、固废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未因本项目建设发生变化,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焦页13#东钻井工程、焦页13-S4HF、13-6HF井钻井工程”等2个项目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勇

  联系电话:023-72106070

  相关下载:

  1-1 焦页13-S4HF、13-6HF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1-2 焦页13-S4HF、13-6HF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1-3 焦页13-S4HF、13-6HF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pdf

  1-4 焦页13-S4 13-6HF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复核意见.pdf

  1-5 焦页13-S4HF、13-6HF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意见.pdf

  2-1  焦页13#东平台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2-2 焦页13#东平台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2-3  焦页13#东平台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pdf

  2-4 焦页13#东平台钻井工程 专家复核意见.pdf

  2-5  焦页13#东钻井工程企业自主验收意见.pdf

信息来源: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