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页2#扩、27#扩、28#东、29#扩、30#扩平台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焦页2#扩、27#扩、28#东、29#扩、30#扩平台钻井工程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要内容,以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团体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减缓项目不利影响的措施,我们将把公众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于工程设计与建设中。

2、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各位公众可在2017517日~531日登陆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jhof.sinopec.com/jhof/news/com_notice/)环评公示栏目查看《焦页2#扩、27#扩、28#东、29#扩、30#扩平台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附公告后)。

各位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参与到焦页2#扩、27#扩、28#东、29#扩、30#扩平台钻井工程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建设单位: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话:13907221032

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话:023-68892882     真:023-68725205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7517日~531日。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和期限同上。

 

 

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2017517


焦页2#扩、27#扩、28#东、29#扩、30#扩平台钻井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为提升我国页岩气勘探开发水平,加快构建区域能源新格局,推动国家以及重庆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国内页岩气相关产业的技术进步,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拟本区域开展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焦页2#扩、27#扩、28#东、29#扩、30#扩平台钻井工程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新建平台1个,利用老平台4个。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焦页2#扩、27#扩、28#东、29#扩、30#扩平台钻井工程;

建设单位: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涪陵区焦石镇;

建设内容:2#扩钻井数4个,27#扩钻井数4个,28#东钻井数4个,29#扩钻井数4个,30#扩钻井数3个;

项目总投资:148200万元;

二、与相关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第七类第 2 条“页岩气、油页岩、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因此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2)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与《重庆市页岩气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庆市页岩气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到2017年,累计投资878亿元,实现页岩气产能150亿立方米/年,全产业链产值730亿元;到2020年,累计投资1654亿元,实现页岩气产能300亿立方米/年,全产业链产值1440亿元。……立足于全市页岩气资源禀赋现状,重点依托中国石化、中国石油技术优势和前期地质勘探成果,充分发挥涪陵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加大勘探开发投资力度,尽快实现“甜点”区块页岩气的商业化开发,同时加强对本地勘探开发行业的培育,实现后续资源开发有序接替。……加大中国石化涪陵、彭水,中国石油宣汉―巫溪、忠县―丰都等重点区块的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力争2017年实现产能135亿立方米,产量达到91亿立方米;2020年实现产能240亿立方米,产量达到165亿立方米,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本项目属于重庆涪陵页岩气田产能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增加重庆市页岩气产能,实现重庆市页岩气产业发展规划目标,项目业主建立了完善的QHSE管理体系,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来保障项目的开发,因此,本项目符合该规划要求。重庆属于国家页岩气勘探开发的重点区域,项目为焦页2#扩、27#扩、28#东、29#扩、30#扩平台钻井工程,为推进区域页岩气的开发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本项目与《重庆市页岩气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的要求是相符的。

与城镇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在涪陵区焦石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内,不属于城镇用地,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地区,主要发展农业,占地无基本农田,项目不违背当地地方规划要求。

③与《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符合性

本项目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项目不在禁止开发区内,项目建设符合《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重庆市页岩气发展规划、当地城镇规划及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要求。

3)选址论证分析

焦页2#扩、27#扩、28#东、29#扩、30#扩平台钻井工程周边100m范围内分布有零散居民,500m范围内有分散式饮用水泉点分布,在对居民采取功能置换措施和受影响的泉点的替代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选址可行。

三、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项目区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周边主要河流有麻溪河、枧溪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 号)、《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局关于报批涪陵区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的通知》(涪府发〔20073 号),枧溪河无水域功能,麻溪河属于Ⅲ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未划分水域功能,本评价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标准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进行评价。

拟建项目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硫化氢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2)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及引用数据,区域地表水体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地下水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水质标准。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4)二级标准,H2S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监测点环境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区标准要求。

3)项目区周围敏感点分布

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项目井场周边有当地分散的居民,井场周边敏感点分布在距离井场周边50m~200m范围内,主要受施工期的噪声、粉尘影响和营运期的噪声、环境风险。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占地主要以耕地和林草地为主。永久占地将改变占用的土地利用方式,但永久占用的土地较少,临时占地后可恢复为耕地或者林地,项目的占地对区域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基本不造成大的影响。

项目的建设会造成周边农业的减产和林地的,对区域的农田植被耳环林地的植被的生物量是极小的,不会引起区域的植被生物量的锐减。项目区占地及周边生态评价范围内未发现有珍稀和保护树种,项目的施工不会对区域的珍稀和保护树种造成影响。

施工期间将给施工区的陆生脊椎动物、鸟类和部分中、小型兽类的生存、繁衍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破坏和干扰,但施工对陆生动物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完成后,受影响的动物可回迁。项目区不涉及大型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生境,项目施工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项目施工完成后,对施工迹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项目的施工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钻前工程、地面工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防尘洒水;钻井过程中剩余水基钻井液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配制压裂液,剩余污泥和普通岩屑一起固化填埋,不外排;试气过程中产生的洗井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配制压裂液;压裂返排液经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平台内其他钻井工程压裂工序,平台内最后一口井压裂返排液利用罐车调运至工区内其他平台回用,不外排;井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

本项目产生的污废水经妥善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施工区域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但通过采取防尘洒水措施后,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并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施工过程中施工机具尾气所含 CO 和烃类污染物排放量小,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钻井阶段燃油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未超过 10%,且多个平台对单个敏感点的叠加影响值较小,随着网电覆盖范围的扩大,燃油废气将逐渐减少;测试放喷阶段页岩气引至放喷池燃烧,属临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4)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在土石方施工过程中可能噪声距施工边界一定范围内的噪声超标,对施工区域周边居民点声环境影响较大,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点的影响时间是有限的。项目在施工时,选择昼间作业,夜间不施工,以此来降低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在钻井过程中,对井场周边一定范围内居民声环境影响较大,在施工过程对受影响的居民采取临时置换方式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在试气过程中,对井场和放喷池周边 75m 范围内声环境超标,在放喷时对放喷池周边 100m 范围内居民进行疏散,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就近平衡,不设取弃土场;普通钻井岩屑、废钻井泥浆和污泥固化池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第Ⅱ类处置要求建设,参照《四川油气田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Q/SY XN0276-2007)要求进行固化填埋处置;油基岩屑经综合利用含油率≤2%后,运输北区平台压裂水池固化填埋处置;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由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厂回收处理;化工料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小。

6)环境风险措施及影响

该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机率低,但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重大,工程主管部门通过完善井控、防火、防爆安全以及硫化氢安全防护等措施,尤其是井喷失控后按《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失控井口点火时间规定》(AQ2016-20085min 内点火、撤离居民等关键措施。制定详尽有效的事故应急方案,充分提高队伍的事故防范能力,严格按照钻井设计和行业规范作业,强化健康、安全、环境管理(HSE),该项目的环境风险值会大大的降低。通过按行业规范要求进行风险防范和制定应急措施,将该项目环境风险机率和风险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

2、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本项目环保投资能带来良好的收益。从社会环境经济角度总体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符合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

3、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积极推进HSE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健康、安全与环境的一体化管理,20012月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发布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油田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炼油化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销售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和《油田企业基层队HSE实施程序编制指南》、《炼油化工企业生产车间(装置)HSE实施程序编制指南》、《销售企业油库、加油站HSE实施程序编制指南》、《施工企业工程项目HSE实施程序编制指南》、《职能部门HSE职责实施计划编制指南》。形成了系统的HSE管理体系标准。HSE目标:追求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在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面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HSE方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HSE管理系统是正在建设的中国石化生产营运指挥系统的第九个子系统,由安工院承担该系统的建设、研发和实施工作。2007年已完成《中国石化HSE管理系统(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石化HSE管理系统专向规划》和《中国石化HSE管理系统应急响应子系统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正在进行试点企业的系统开发。

建设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了HSE管理体系并设置了质量安全环保科以及直接管理的分公司的HSE办公室负责环境管理,管理体系较完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天然气利用政策和地方规划,有利于推动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区域能源结构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项目的井场工程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对项目区的功能区造成改变,只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风险事故防范设施和措施的实施前提下,保证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可以被环境所接受。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信息来源: 
2017-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