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页岩气田白涛区块焦页75、77号井组产能建设(一期)等2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涪陵页岩气田白涛区块焦页75、77号井组产能建设(一期)”“涪陵页岩气田白马区块焦页148、162号井组产能建设(一期)”等2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其他说明事项、验收意见)进行公示(见附件),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涪陵页岩气田白涛区块焦页75、77号井组产能建设(一期)、涪陵页岩气田白马区块焦页148、162号井组产能建设(一期)
建设单位: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75、77号井组)、武隆区(148、162号井组)
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见附件。
验收结论: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相关资料台账、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现场勘察,项目的建设内容、选址和规模等与环评文件总体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环保审批手续和环保档案资料齐全;污染治理与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和设施得到落实;废水、固废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未因项目建设发生变化,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项目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8日-2026年10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23-72711516
1-公示版-涪陵页岩气田白涛区块焦页75、77号井组产能建设(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涪陵页岩气田白涛区块焦页75、77号井组产能建设(一期)
3-关于涪陵页岩气田白涛区块焦页75、77号井组产能建设(一期)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意见
4-公示版-涪陵页岩气田焦页148、162号井组产能建设(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