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石坝区块焦页12号井组立体开发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焦石坝区块焦页12号井组立体开发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进行公示(见附件),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焦石坝区块焦页12号井组立体开发调整项目

  建设单位: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焦石坝区块焦页12号井组立体开发调整项目”,具体见附件。

  验收结论: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相关资料台账、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现场勘察,“焦石坝区块焦页12号井组立体开发调整项目”的建设内容、选址和规模等与环评文件基本一致,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环保审批手续和环保档案资料齐全;污染治理与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和设施得到落实;废水、固废、大气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区域地表水、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未因本项目建设发生变化,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焦石坝区块焦页12号井组立体开发调整项目”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3-72106070


  相关下载:

  1-1验收报告-焦石坝区块焦页 12 号井组立体开发调整项目.pdf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焦石坝区块焦页12号井组立体开发调整项目.pdf

  1-3 专家验收意见-焦石坝区块焦页12号井组立体开发调整项目.pdf

  1-4 专家复核意见-焦石坝区块焦页12号井组立体开发调整项目.pdf

  1-5 自主验收意见-焦石坝区块焦页12号井组立体开发调整项目.pdf

 


信息来源: 
202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