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涪陵页岩气田焦页66号东取芯井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已编制完成,拟向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报批,现对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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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