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涪陵页岩气田产出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其他事项说明、专家组验收意见、专家复核意见、企业自主验收意见)进行公示(见附件),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涪陵页岩气田产出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1套处理规模为1600m3/d的产出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水质调节、混凝沉淀、芬顿氧化、中和软化澄清、电解氧化、多介质过滤等)+双膜减量化(DTRO膜处理、RO膜处理)+MVR蒸发结晶”),服务于一期产建区采气平台,同时为二期预留800m3/d处理规模的用地;配套建设产出水收集管线44.038km,并设置11个产出水集中收集点,负责收集暂存区域各集气站产生的采气分离废水。
验收结论: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相关资料、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和现场勘察,项目的建设内容、选址和规模等与环评文件总体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环保审批手续和环保档案资料齐全;污染治理与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和设施得到落实;废水、固废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未因本项目建设发生变化,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项目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勇
联系电话:023-72106070
相关下载:
01涪陵页岩气产出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02涪陵页岩气产出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03涪陵页岩气产出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意见.pdf